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淺談代理孕母面臨的現況

領航營充電快報(106.12.02)

從不孕婦女的角度來說

  1996 年,不孕婦女聯合發聲。先天性子宮發育不良的陳女士至立法院請願,「對一個先天註定不能懷孕生子的女性,是否代表我們注定要放棄情感、放棄婚姻?」

  她寫下,「所有的指責與要求都針對女人,卻沒有人檢討東方社會裡的『丈夫』與『婆家』,面臨『妻子』與『媳婦』的不孕,應有的態度與省思。我在醫院工作了十多年,也不曾見過醫師面臨先天性疾病患者時,責罵病人要求病人,卻不為他治病,並且,很要緊的關鍵,這個『病』在今日是可以被彌補矯正的。」

論及女性自主權─期許生育自由的未來

  有人認為,女性應該擁有身體自主權,無論背後原因,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擔任代理孕母。而且,經濟弱勢的女性,也可以運用這個工作改善生活。不孕婦女也可以運用這項資源,滿足她們擁有孩子的心願。

  然而,代理孕母的價碼不低,對於中低下階層的人民著實負擔不起。根據【重慶晨報】,一位女子小陳擔任代理孕母,僅代孕費用就高達20萬人民幣;變相而言,代理孕母就成了富人在消費窮人的身體,也無法讓各層不孕女性都能被照顧到。

  女性能夠自己決定身體使用權代表代理孕母就可實施嗎?是否代理孕母就能讓「生育」真正的自由?

論及資本主義─我想租借妳的子宮,可以嗎?

  仔細想想,該如何看待「子宮商品化」這件事情?或許在資本主義的潮流下,任何人事物都能夠被換算成金錢,甚至是時間、人力這種無形的機會成本;在未來,各種意想不到的「商品化」也會出現,那麼子宮商品化顯得是必然的趨勢了。

  不過,子宮並不是冰冷的物體,而是存在於女性體內活生生的器官,所以在運用的同時,必然得考慮到完整的女性本身而非一個單純買賣的物品。再者,「風險」也能被換算成金錢嗎?生育的危險該由代理孕母一人承擔,抑或是買賣雙方共同負擔?代理孕母與雇主間的合作關係是什麼,需牽涉怎麼樣的權力?合約能規範的範疇上限是什麼?

  資本主義與規範條文需相輔相成,而為了符合現今的社會狀況,審慎考量代理孕母可行性並制定法律是不可或缺的。

論及社會氛圍─父權社會底下的壓力

父權社會下,傳統講究的「傳宗接代」往往是加諸在婦女身上的一大壓力,尤其當遇到不孕之時,更是常常受到老一輩的施壓。而代理孕母,正是能夠解決不孕憾事的最佳幫手,也避免了一場可能的家庭革命。

然而,有人提出:這樣豈不是助長了父權思想?不僅把生育的責任全部推給了女性,而且還需要第二個女性來介入才能續傳薪火;會不會雖然暫時緩和了一家的不孕壓力,卻長期成為了同父權社會壓迫女性的幫兇?

論及合作生殖─母親角色多元化

母親,是生你的?是養你的?還是哺育你的?現在的你未必有這些疑問,但代理孕母合法的將來,這或許會成為小孩子的困惑之一。以往社會的期待中,「母親」這個角色是辛苦且須付出大量心力時間的,從懷孕開始至兒女長大成人,幾乎每個階段都由母親一手掌控。不過,代理孕母的出現,切割了孕育階段,也破碎了原本既定觀念中的母職。

究竟,人工生殖科技是否有權介入母親與孩子間的「自然連結」?在代理孕母濫用的未來中,懷孕這份獨特的體驗是否會被女性視為酷刑?

結語

代理孕母,在華人傳統的背景下,勢必在合法化前要多方思量、審核利弊;要深度思考的不僅僅只有社會風氣,就連孕母個人人權及與雇主間的契約關係都要進行衡量評估,才能妥善落實代理孕母真正的初衷─給予每個家庭生育的自由。

1. 【孕事專題】從《橘子紅了》讀代理孕母:子宮是特權還是枷鎖? http://womany.net/read/article/11168

2. 代理孕母,一個兩難的議題 http://forum.yam.org.tw/bongchhi/old/light/light149-1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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